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YX
(二)项目名称:区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紧密型医共体平台软件开发,及其一体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村卫生室系统、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检验系统升级改造等。建成后将实现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信息化一张网,区域医共体健康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推动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高效协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运行到位。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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