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对物业服务项目用公开征集服务内容和方案,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推介会。
一、项目名称: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所需厂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许可证(其中包含安保服务资质)。
*.委托代理人参加推介会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议供应商到医院实地考察,参加推介会时请提供近三年物业服务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推介会报名和索取相关资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五、推介时间:****年*月**日**:**时
六、推介地点: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兆霞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