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房屋加固工程(第二批) |
采购人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业主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预算编制服务(包含: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编制、清单组价、审核对量(含财评中心审核对量)、优化建议等相关配合工作及后期一切配合工作)。特别注意:若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实施,则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到完整的预算资料后**个工作日内提交预算编制报告。 |
服务金额 | ¥****.*元至¥****.*元 |
金额说明 | 结算办法:最终结算价=中标价(暨签约合同价)×服务质量评分分数(%) (例:如综合评分为**分,暨最终结算价=中标价×**%)。 计费说明: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的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用后下浮**%作为最高限价,因单项委托合同不足****元时,按****元计取,则以****元作为最低限价。 本项目报价除按评分计算最终结算价外,不因建筑面积、预估造价偏差等任何因素调整合同价款。项目各阶段可能存在多次调整或重复出具各类资料或者报告的风险,合同价均包干使用,不论项目过程中出现任何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合同价均不增加,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完成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含财评对量完成)并提供四份预算编制报告和电子光盘一张后,提交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工程完工,根据项目评分结果计算最终服务费,提交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 **:**:**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说明盖章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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