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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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 ||
行政区域 | 振兴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华****-*******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HS***********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朝鲜族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投标文件须将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符合性审查标准。”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打款账户返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
联系方式:肖华****-*******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