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晋城市丹河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了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现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国家、我省相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评标现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真实性查询。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准。 *、按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年、前*年为时间起点,投标截止之日为时间终点。 *、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同类型工程是指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类型工程。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晋城市丹河新城水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晋城市丹河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科技市场大厦东***米农商银行*楼***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