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E**********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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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b*********** | ||
公示标题 | 潮安区看守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潮安区看守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潮公易建招字【****】***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最终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深圳市嘉闰州生态建工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浩宸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广东新荣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联系人:吴工、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楼、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和谐街*号
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号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