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利通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工作要求,拟对****年上半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中标的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中选品种作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来源,遴选后确定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作为接种单位日常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目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预防接种门诊实际和群众健康需求,结合疫苗质量种类、生产工艺、剂型、规格、包装、不良反应、价格、生产企业实力和信誉、售后服务、供货情况、历年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遴选周期原则上为*个月,遴选周期内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可即时采购。
三、相关事项
(一)疫苗生产企业按时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配送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
(*)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出具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采购的疫苗;
(*)出具规范销售承诺书,保证在利通区内从事的疫苗销售工作合法合规,不得出现给予销售回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发放宣传资料等相关现象。
(二)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相关要求
*.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向利通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利通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或塑料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
*.参加利通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能及时、稳定供应被遴选上的非免疫规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