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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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5小时前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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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号)
临国土资告字[****]*号      ****年**月**日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LGT****-*-*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临漳县城玄武路中段路北、西门大街北头北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并且≤*.***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并且≤**.***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临漳县建安路中段北侧***号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临漳县建安路中段北侧***号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出让条件。(三)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LGT****-*-*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号)。(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金,**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城建安路中段路北***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漳支行
  开户账号:********************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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