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建设路北延伸段及支路工程一标已经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投资[****] **文件(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建设路 。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建设路北延伸段及支路工程一标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建设路;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道路***米,宽**米,双向四车道,新建雨污管网、人行道、智能交通及路灯等道路设施及部分路段改造提升。*.新建建设路支路约***米,新建雨污管网、人行道、智能交通及路灯等道路设施。*.新建*×**m简支梁桥*座。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同类市政综合工程(包含单跨**米以上(不含**米)桥梁) 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要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三项资料对项目规模或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自****年**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