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2025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飞机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徐州市 | 邳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22日
项目编号:JSZC-320382-XZEZ-G2025-0002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14
开标时间:2025-04-14
项目名称:2025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飞机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项目
联系方式
1586*******
联系人:孙*
招标人
0516*********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飞机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项目JSZC-******-XZEZ-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EZ-G****-**** 

项目名称:****年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飞机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飞防美国白蛾和杨小舟蛾约**万亩;飞防银杏病虫害约**万亩;无人机喷烟防治银杏病虫害约****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

*.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信用信息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通航公司(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须拥有*架以上(含*架)携药量***公斤以上(含***公斤)适合飞防的直升机,(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所使用飞机国籍登记证发给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民航局备案的投标人《运行规范》航空器清单页扫描件,民航局网站截图)。

*.投标单位药剂要求:所使用药品为正规厂家生产,须“三证”齐全(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投入药剂标准参照采购需求)。

*.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飞行安全事故(以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无因飞防引起的(鱼、虾、蟹、蜂、蚕等死亡现象)的次生灾害事故或因飞防引起的民事纠纷等,提供承诺书备案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前。

*.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邳州市解放路**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邳州市恒山路**号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恩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邳州市运河街道解放东路供销职工学校院内*楼

联系人:王曼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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