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工业园区“四条路”(龙凤路、春花支路(二期)、长兴路、盘龙路)太阳能路灯采购(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工业园区“四条路”(龙凤路、春花支路(二期)、长兴路、盘龙路)太阳能路灯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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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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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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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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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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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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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重庆领桥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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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重庆速投科技有限公司 |
******.**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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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江苏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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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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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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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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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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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注:*.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