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的情况介绍
序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所在楼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租赁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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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 |
商业用房 |
景房权证景字第********号 |
*\\* |
***.** |
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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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 |
商业用房 |
景房权证景字第********号 |
*\\* |
**.** |
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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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 |
商业用房 |
景房权证景字第********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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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到期(租赁合同备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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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海路边西双十贰城浩宇天地*-*-*** |
商业用房 |
景房权证景字第********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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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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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拍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小时,延时竞价为*分钟,即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开始前(每天*:**时-**:**时),请提前一天与拍卖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敬请提前电联:张先生***********,鲁先生***********),展示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西双十二城商业A区*栋*楼。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方式、拍卖平台
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六、报名方式、款项支付
*.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拍卖成交尾款。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日内向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的房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改造,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若房屋需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的商业用房部分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商业租赁合同》依旧有效,租金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商业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以上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始拍卖前联系我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变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八、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tradeHall/tradeList)“抵税财物”板块、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及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拍卖人: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先生***********,鲁先生***********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瑞西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
昆明弘旭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