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南通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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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TJW-C****-**** 项目名称###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年 采购需求###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详见第*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按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中****网(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网络截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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