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鹏中融诉讼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市 | 海淀区
发布时间:6小时前
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0110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0
开标时间:2025-02-20
项目名称:安鹏中融诉讼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10-********
联系人:刘**
招标人
1381*******
联系人:唐*
代理人
1381*******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安鹏中融诉讼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期:*******

招标编号CECOM-****-BD**-****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安鹏中融诉讼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入围

一、项目名称:安鹏中融诉讼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在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推进执行程序,实现回款结案或取得执行终本裁定(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计划选取*家入围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年,且具有从事诉讼代理服务业务经验≥*年;全国分所不少于**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自****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 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履约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八)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九)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满足招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本项目。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须承诺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 购买时间:*******日至*******日止,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四) 支付:

*)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A座**A层标书发售处)。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投标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日当日上午*:**时-*:**时(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复兴路甲**号电子大楼(农业银行西侧大楼)*层第*会议室

(三)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 开标时间:*******当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复兴路甲**号电子大楼(农业银行西侧大楼)*层第*会议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公告发布媒介: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ec-ec.com.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人: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A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方式:***-********

邮箱:********@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李涵

   话:***********、***********

电子函件:***@ce-com.cn、*********@c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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