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建设的***kV洛基至头铺线路新建工程I标段施工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该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条件,现该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我局拟同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对该项目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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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