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东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05
项目编号:5104012021000046
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攀枝花市得天独厚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望江街**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食堂劳务。服务范围: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机关、各派出所(*个)、巡警大队、禁缉毒大队的民辅警及其他人员提供早、午、晚工作餐及商务餐等。服务要求:*.用餐时间:早上*:**-*:**,中午**:**-**:**,晚上*:**-*:**,机关食堂夜班**:**-**:**,节假日需要值班和售餐 *.用餐方式:采取自助餐形式 *.人员配置 (*)保证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人(提供至少*名三级及以上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食堂所需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持有健康证。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 *.餐食要求 (*)早餐:面条,米粉、水饺,包子、馒头、稀饭、油条、鸡蛋、牛奶等。午、晚餐每餐要有二荤二素一汤,且应经常更换菜品,午餐后提供水果一份。 (*)临时工作餐、临时会议用餐费用,凭采购人授权经办人签字,每月据实结算支付(投标人应当按照经办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政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中标人承担。 (*)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的具体服务水平,在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可选择与其续签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评,经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变化,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组织采购。服务标准:(*)餐饮技术服务整体运作机制和方案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餐饮管理等相关规定。 (*)所有菜品必须营养健康、安全卫生、物美价廉;所有原材料使用必须坚持保质保量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所有残存物品、废弃物品等处理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范。 (*)中标人必须接受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每季度对用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分***分。测评结果在**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全额费用;测评结果在**分-**分之间的,采购方对中标人给予****元扣罚;测评结果在**分-**分之间的,采购人对中标人给予****元扣罚;测评结果头一季度达不到**分的,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一年内两次测评结果在**分以下,双方终止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家群(组长),郭晶(成员),刘美艳(成员),熊仙凤(成员),张建川(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的有关规定。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已按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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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电话: |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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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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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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