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法人申请,我局依法决定对杨崇仙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注销,自****年*月**日起执行。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诊所法定代表人:杨崇仙,负责人:杨崇仙,诊疗科目:儿科,地址:乌峰镇龙井路***号,备案编号:PDY**************D****。
特此公告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