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三示工程(****)第**号
*、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包含三门峡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采购内容”中有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供货及安装期:硬件部分合同签订后并满足进场施工条件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软件部分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响应人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和豫财购【****】**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每天上午 **:**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