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仆寺旗农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太农科发〔****〕***号)文件要求,农科局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轮作要求及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地块予以驳回申请,要求乡镇重新上报轮作地块。经经营主体自愿申请,村、镇两级实地核查,农牧和科技局抽查核实,现就****年耕地轮作项目第二批拟确认主体及轮作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太仆寺旗****年耕地轮作项目第二批拟确认名单》。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上午*:**-**:**;下午*:**-*:**??
受理电话:****-*******
特此公示
?? 附件:太仆寺旗****年耕地轮作项目第二批拟确认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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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