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竞价公告

采购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2024-09-13
项目编号:62024091327486350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顺平  *********** 

 报价起止时间:****-**-** **:**  -  ****-**-** **:** 

 采购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房屋修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项 *******.** -
 
 买家留言:本项目需现场踏勘确认工程量后,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附件: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需求.docx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本项目授权证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报价单位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得少于*项(中标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得少于*项(需提供有效印证材料);
**.本项目需现场踏勘确认工程量后,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至**:**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东门街道 东风路***号 

 送货备注: 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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