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计划实施《商水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层流)设备维保项目》。
我院计划采取院内议标方式开展本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净化空调设备维修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相关资质;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gov.cn)、“信用周口” 网站 (www.zkxy.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三、现场勘查对接: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地点:商水县人民医院地址:商水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蔡主任联系方式:****-*******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商水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或院区公示栏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天。
五、监督部门:
商水县人民医院监察室监督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商水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