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万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年*月**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吴江区同里镇屯发建材经营部的申请裁定受理吴江市万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吴江市万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