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一期)
招标编号:E*******************
补遗书第***号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元(详见附件《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款质量要求修改为:“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Y****-**)、《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林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LYJ ***-****)、《林区公路路面设计规范》(LYJ***-****)、《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 号)、《林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LYJ ***-****) 等相关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Y****-**)、《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林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LYJ ***-****)、《林区公路路面设计规范》(LYJ***-****)、《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 号)、《林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LYJ ***-****) 等相关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使用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拆除要求:/。”修改为:“*.*.*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立*处现场拌和站,采用***L拌合机拌合,费用****元/处(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混凝土场内运费。拌和站的使用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拌和站的拆除要求: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拌和站。”。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
*、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与图纸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
二、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style=" ">)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三、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为准。本补遗书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 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