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镁合金板带箔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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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与新安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华晨汽车园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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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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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绿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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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与新安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华晨汽车园区*号,占地面积约****m*。项目处于华晨汽车园区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侧**m处王屯村。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镁合金板带箔生产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等,生产工艺主要为镁合金大扁锭→坯锭加工→均匀化加热处理→热轧→隧道窑加热炉→四辊温粗轧→退火→隧道窑加热炉→四辊温精轧→退火→精整→包装入库;主要设备:单机架双卷曲四辊可逆式热轧机组、四辊温粗轧机、四辊温精轧机、均热炉、中间隧道加热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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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乳化液配比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受热蒸发; (*)废气:本项目热轧、四辊温粗轧、四辊温精轧过程中产生油烟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布局,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废金属收集后定期外售;乳化液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豁免管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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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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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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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淇水大道与鹤淇大道交汇处东***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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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