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4415000072405252502210144
项目名称: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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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一、工作内容(一)工作内容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完成《汕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事项的销号评估工作。对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汕尾市高位养殖池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出具相应整改成效评估报告。按照销号工作指引要求,将环保督察整改事项销号评估资料形成信息化档案。(二)销号资料汇编要求对照整改任务,对销号资料进行汇总装订成册,同时指导各配合单位规范销号资料管理,确保销号资料规范、完整、充分,经得起推敲,具有说服力。销号资料应包括:*.涉及宏观政策类、长效机制和制度建立的整改任务,应提交安排部署、方案制定、工作落实、会议纪要、规范、记录等文件类资料。*.涉及治理恢复类整改任务,应提交治理方案、治理前后照片影像对比、监测报告、监理报告等资料。*.涉及采取专业工程技术、项目建设的,应提交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具体设计和施工过程落实完成情况、监理报告、专业机构评估报告等资料。(三)主要依据*.《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汕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汕尾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汕尾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五)成果提交提交资料包括:《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报告》;《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报告》;*.佐证资料。(详见需求书)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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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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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投资额(¥***,***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无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本项目的所有安全及保障措施由项目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按工作安全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项目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及负责。(二)供应商保证其工作成果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供应商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包括中标(成交)后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所有成果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三)成交供应商工作成果资料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等。(四)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安排技术人员进场,调查完成后**天内提供第**项相关工作成果资料,****年**月**前完成第**项相关工作成果资料。 |
服务金额 |
¥***,***元 |
金额说明 |
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海水养殖环保整改的销号评估第三方服务采购资金的意见》 汕财农函【****】**号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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