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垣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 | |||||||||||
*、项目名称:长垣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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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长垣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外工程项目:含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大门、综合官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条)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购监督机构:长垣市财政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长垣市公安局 | |||||||||||
地址:河南省长垣市山海大道中段路北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朝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建业路***号*号楼**层****室 | |||||||||||
联系人:冯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