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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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永定区大队沙堤消防救援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重新立项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永定区大队沙堤消防救援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三节报价“*.报价时间安排(*)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备注: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由系统颁发资格证书进行报价)。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包*:****年月日**:**; 包*:**** 年月日**:**;” 现修改为 “*.报价时间安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年*月** 日(备注: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由系统颁发资格证书进行报价)。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包*:****年* 月** 日**:**; 包*:**** 年* 月** 日**:**;” 其它事项详见谈判文件。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覃先生 电话:****-******* *、采购人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号 联系人:袁利军 电话:****-*******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办事处子午路***号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com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