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案件处理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Z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市政设施案件处理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标包二
供应商名称:湖北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
工程类 |
名称:市政设施案件处理工程-标包二 施工范围:以金桂路为界限至永安方向,指挥中心派遣案件处理和市民投诉处理(主要包括人行道设施、井盖破损维修、路口整治等所包含市政设施等)。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项目经理:吴丽霞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佑洪、曾卫华、邹萍、章波、王秋晨(业)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答疑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标包一以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元)计取收费,标包二以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元)计取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收费金额:*.*(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尚城国际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