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双塔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09日
项目编号:JH24-211300-01246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采购文件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更正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 **-*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