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是确定政府采购范围、限额、方式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依法确定并公布。《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云政办函〔****〕***号,以下简称“****年版集采目录”)印发以来,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财政部修订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出台了新采购方式即“框架协议”,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南省财政厅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以下简称“****年版集采目录”)。二、主要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第七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第八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自行确定各品目具体执行范围、采购限额等。《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号),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进行了修订,并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