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报标人: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