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王江泾镇防洪薄弱环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秀洲发改批【****】***号(全省统一赋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秀洲区王江泾镇,涉及I级圩区*个,为王凝圩区、王新圩区一期、王新圩区二期、沈家桥圩区、王油圩区;涉及II级圩区*个,为王凝圩区的Ⅱ级圩区:田东圩区、田西圩区、南汇圩区、南汇集镇圩区、梅家荡商品鱼基地、荷花圩区、双东圩区;主要为建设防洪墙***.**m,堤顶道路****.**m,河埠封堵*处;口门建筑物建设 **座,其中拆建建筑物*座,改建建筑物**座;护岸 ***.**m(含落河缺),河道清淤***.**m,湖荡清淤**m(****.**m*),溢流堰*座;配套工程*项(建筑物进场道路***.*m,拦污栅*处);标准化工程*项。
*.*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日**时**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直接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号,蒋水港桥西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地址:嘉兴市洪兴路****号宝地大厦**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人:施伟昊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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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月**日(指核查发布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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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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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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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 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含水闸或闸站的水利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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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的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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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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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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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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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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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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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注: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 ,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 ,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业绩打印件 ,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 透明工程”水印。(上述(*)、( *)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 业绩打印件为准 ,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 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的其中之一一致的 , 该业绩予以认可 ,均不一致的 ,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 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该业绩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