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湖北)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gffd-1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湖北省 | 武汉市
发布时间:01月05日
项目编号:hbsj-202410gl-101002001
联系方式
027-********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7-********
联系人:李*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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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hbsj-******gl-*********
一、招标概况
越秀(湖北)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gffd-*标段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越秀(湖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个,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不具备竞争性并否决全部投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实名形式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越秀(湖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号
邮编:******
电话:黄女士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浩
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号
联系处室:建设市场处
电话(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号
联系处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处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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