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专案司法鉴定审计机构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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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家群(组长)、肖炯(成员)、周林波(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格萨拉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苟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一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攀枝花市湖滨路**号(蜀峰花园酒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老师 *********** | ||
附件: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 | 评审情况表.pdf | ||
附件* |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专案司法鉴定审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SCYK-****-****(招标文件编号:SCYK-****-****)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专案司法鉴定审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七里路***号*栋*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专案司法鉴定审计服务 | 鉴定内容为案件相关嫌疑人在案件中的涉案金额和非法收益 | (*)对每个团伙在各个阶段每项犯罪行为的非法获利进行审计鉴定。 (*)对每个团伙成员的各项非法获利进行审计鉴定。 (*)团伙及团伙成员非法获利的时间段予以注明。 (*)中介机构应接受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的指导监督,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委托鉴定合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介机构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诚信承诺制,承担鉴定质量责任追究制,接受业绩考核制。 (*)中介机构应根据项目业务要求,组织、确定具有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签订工作,出具鉴定结果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从事受拖项目参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鉴定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鉴定独立性。 (*)中介机构从事受托项目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签订项目有厉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对其在鉴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项目的相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中介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受托项目的鉴定,并对项目鉴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将受托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及其委派的鉴定人员不得单方面与被鉴定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交流与鉴定有关的事项,不得擅自向被鉴定单位透露通讯、联络信息,不得从鉴定资料中获悉的联络信息直接或间接与被鉴定单位及施工方联系或私下交易,否则按违约等相关规定处理,扣减应付报酬,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要求受托中介机构在收到鉴定委托书和全部鉴定基础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完成受托项目鉴定后,应及时整理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项目鉴定资料登记归档移交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以备复核、抽查。 (**)受托中介机构应当确保鉴定意见的有效性,需要补充鉴定时,受托中介机构应当免费进行补充鉴定(即对本次鉴定事项实行兜底服务)。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对受托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鉴定结果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鉴定报告,产生相应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与鉴定的工作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 (**)严格遵守办案部门案侦要求。 |
受理鉴定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出鉴定意见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家群(组长)、肖炯(成员)、周林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格萨拉大道**号
联系方式:苟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一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湖滨路**号(蜀峰花园酒店*楼)
联系方式:夏老师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