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软件开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