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汽油、柴油及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新疆地区)(项目编号:YG**********)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更正修改如下。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认真编制响应文件。现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四条一般要求,第(二)点采购服务费第*小点: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万元以下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以上 |
*.***% |
(*)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如按上述标准计算后金额低于*,***.**元,则本项目最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
(*)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变更为: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的采购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采购服务费,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货物类采购 |
***万元以下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万元部分 |
*.*% |
****万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亿元部分 |
*.***% |
***亿元(含)以上 |
*.***% |
(*)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采购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招募人联系方式
招募人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募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联系人:詹女士、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E-mail:**@gemas.com.cn
(二)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招募人: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