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年林下经济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林下经济业主,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林〔****〕*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就做好****年林下经济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林下经济重点产业。要按照省市林下经济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我县林下经济发展重点。一是林下种植重点发展多花黄精、灵芝、金线莲、金银花等道地中草药;二是林下养殖重点发展食药两用特种养殖;三是林下采集加工重点发展食用菌等;四是森林景观利用重点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森林人家等特色森林旅游项目。鼓励和引导成立以林下经济为主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要积极争创林下经济示范乡镇、示范基地、林下经济种苗繁育基地和林下经济品牌。
二、做好林下经济项目申报和批复。一是申报,各林业站要通过宣传林下经济政策,引导和发动各类经营主体申报今年的林下经济项目,****年林下经济项目申报指导意见:*、项目能够起到带动作用,提高林农收入,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面积大于***亩;*、项目标准按县级以上示范基地建设;*、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实施项目适应我县天然禀赋条件;*、申报时间截止*月**日。二是批复,对筛选出来符合政策项目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复****年度林下经济项目。
三、加快项目施工进度。把好质量关口,抓紧春季有利时机,组织工人加快外业施工。对批复列入****年省级林下经济项目,要督促项目业主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按项目内容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文字、影像等资料收集。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