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号 |
洛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
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吉路 ** 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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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秋甲、郭伟、梁国栋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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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号 |
联系人:梁警官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乾钧沛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楼 |
联系人:谭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