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线下]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车采购第二次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新干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车采购第二次”项目实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号
二、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 |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车采购第二次 |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
*台 |
**.* |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询价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询价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符合《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赣市管办字【****】**号文件)的要求,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备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项中的证明材料除响应文件中附有外,还须现场单独提供一份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无法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其资格不符合。另现场需展示营业执照、缴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得时间:询价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获得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询价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询价会。(温馨提示: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车采购第二次”即可报名。)
五、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六、询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询价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年*月**日**:**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
*、询价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准时参加。
采购人名称: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新干县金川镇善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D**栋
邮箱:**********@qq.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