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二)
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的申请,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皖**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皖**破*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年**月**日,对**位职工债权人债权进行了公示,后职工夏家明补充提交了证据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后予以确认。
故,夏家明职工债权金额由“****.**元”调整至“****.**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年*月*日。
如相关人员或机构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杭公司职工债权表
姓名 |
变更前的职工债权金额(元) |
变更后的职工债权金额(元) |
夏家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