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地点:永丰镇东方村。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丰镇东方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以龚家院子为核心,主要实施以下内容:传统建筑(民居)修缮。改造安居型民居**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改造宜居型民居*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村史馆、非遗传习所、公共厕所改造、门头,其中村史馆和非遗传习所需进行展陈布置。非传统建筑风貌整治。整治非传统建筑**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人居环境改善。院坝、天井等老石板铺装修复;修建滨水空间;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后方竹林人行道改造提升约**㎡,修复损坏的旧人行道约***m***㎡环湖步道作防滑处理,并配置休闲座椅;新增一套污水系统,包含污水管网***米及三联式生态降解小型化粪池*个;新增一套消防系统,包含消防管网***米、消防*个、灭火器若干;新增照明路灯约**盏、竹编灯笼约**盏;新增垃圾桶**个;新增标识系统*套;新增远程视频音频设备*套。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
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忠县永丰镇永丰场紫微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十字街二巷**号 |
联系人: | 闫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