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凤芸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址:莫旗西瓦尔图镇二龙山村。
声明人:徐晓艳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址:莫旗西瓦尔图镇二龙山村。
声明人:徐晓杰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址:莫旗西瓦尔图镇坤密尔堤村。
声明事项:我们是徐士强的妻子和女儿,徐士强于****年*月*日去世。徐士强去世后遗留有房屋位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西瓦尔图镇二龙山村,不动产权证书号:蒙(****)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徐士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我们作为徐士强的法定继承人,对他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们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本声明包含的意思表示为我们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以上声明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有不实,我们愿意对以上声明事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故上述遗产的**%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的儿子徐小波(身份证号:******************)继承。
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莫旗政府五号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正常进行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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