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地铁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采购人龙江中路西侧、玉兰路南侧地块覆绿工程项目的采购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竞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竞价,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内容:
*.采购内容:龙江中路西侧、玉兰路南侧地块覆绿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公开竞价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工程地点:龙江中路西侧、玉兰路南侧地块。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实施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具体进场时间按甲方指令,工期不予顺延。其中:****年*月**日前完成首轮草籽播种;****年*月**前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年*月**日前完成围墙拆除并呈现覆绿效果;****年*月完成二轮草籽播种;****年*月完成三轮草籽播种;****年*月完成最后一轮草籽播种。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中所标明的金额,否则作为无效竞价处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为期二年,按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分级管理质量标准一级管护绿地管养。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对竞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如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 号文执行;
*.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自****年*月*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本项目绿化工程的业绩,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表彰或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价;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三、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公开竞价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公开竞价文件发售地点:(
请登录
)
公开竞价文件售价:不收取
四、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