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岩画保护监测站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文物管理所委托代理的花山岩画保护监测站环境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招标编号:DHZBCZ********;
建设地点:崇左市宁明县境内;
建设规模:花山岩画保护监测站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公厕、廊道、凉亭、铺装、池塘改造、园林小品布置、室外照明、给排水、地硬化、码头及围墙改造等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佰零伍万叁仟贰佰玖拾贰元陆角伍分(¥*******.**元)
招标范围:花山岩画保护监测站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要求工期:***日历天;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 业绩要求:无。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楼)报名。
*.* 文件工本费每本***元,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在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核验。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二次复印件),只有材料合格且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楼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明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四楼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栋三单元***号
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何 工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