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等安全保障达标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大足区有关镇街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大足区高升、中敖、邮亭、铁山、龙岗、龙石、珠溪、万古、宝顶、智凤、拾万、季家等**个镇(街道),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处。建设隔离设施总长度*****米,取水口标志**个,宣传警示牌(立牌)**块,宣传警示牌(挂牌)***块,保护区标志牌**块,保护区界桩***个,视频监控**套,道路警示牌**块。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隔离设施总长度*****米,取水口标志**个,宣传警示牌(立牌)**块,宣传警示牌(挂牌)***块,保护区标志牌**块,保护区界桩***个,视频监控**套,道路警示牌**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中段**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号*栋*层*-*号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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