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物业道外、中铁、平房项目部招采律所
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01月25日
中润物业道外、中铁、平房项目部招采律所成交候选人公示一、项目名称:中润物业道外、中铁、平房项目部招采律所
二、项目编号:哈产委采(****)第****号
三、采购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六、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缴物业费、供热费及供热费违约金、利息、滞纳金的相关诉讼案件(具体起诉名单及欠费明细由甲方提供)及甲方其他涉诉案件。
服务要求:指派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采购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服务商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
七、服务周期:*年+*年 (*)如*年内服务费用累计达到**.**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如*年服务期到期,服务费用未达到**.**万元,双方协商无疑义可续签*年,直至服务费用累计达到**.**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如果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服务地点:中润物业道外、平房项目部拖欠费用的业主及采购方其他涉诉案件(含中铁嘉园项目部)。
九、采购预算:**.**万元。
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十一、公示期:*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无异议,预成交单位即为成交单位
十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前二名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第二名: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十三、预成交单位: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预成交报价:
报价*:通过律所代理诉讼收回的物业费、供暖费陈欠,按实际执行回款的**%向律所支付代理费
报价*:通过律所代理诉讼收回的供暖费违约金、利息、纳金等其他费用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向律所支付代理费。
其他涉诉案件的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服务周期:*年+*年 (*)如*年内服务费用累计达到**.**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如*年服务期到期,服务费用未达到**.**万元,双方协商无疑义可续签*年,直至服务费用累计达到**.**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如果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服务地点:中润物业道外、平房项目部拖欠费用的业主及采购方其他涉诉案件(含中铁嘉园项目部)。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室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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