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跑步机一台。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所展示的照片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悔拍,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应没收保证金,并可处罚款,需要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双方议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瑕疵情况:*.跑步机显示屏幕已损坏。
二、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蓬安县相如镇抚琴大道二段恒丰.商业中心三楼。咨询电话:***********或***-***-****(所有的看样人员,需带上身份证)。
三、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本次拍卖标的是否含有隐藏瑕疵,法院不对其材质、质量、品质作任何保证承诺,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做正品保证。拍卖标的无购买凭证及相关配套配件,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理性参拍,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拍品所有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转账账户见尾款支付说明,并备注“执行案号(****)川****执****号余款)”。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院地址:蓬安县相如大道***号
监督电话:****-*******
蓬安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