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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汉旺镇汉旺大街商业公寓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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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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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德阳市绵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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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在汉旺大街新建商业公寓、配套商业、服务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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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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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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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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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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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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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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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设资格要求如下。(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分。*.项目负责人*人,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人具有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个房屋建筑工程类类似项目业绩。 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电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二)代理费计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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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