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州市椒江区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其椒江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消防规划、安全发展规划、安全事故废水分析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CS-LY****-***
二、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 |
椒江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消防规划、安全发展规划、安全事故废水分析报告编制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 |
* |
项 |
**.*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无特定资质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变、分包。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室)。
*、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整在浙江椒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太和路*号)会议室开始进行。
六、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但若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全部损失。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室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椒江区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西太和路*号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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