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年沈阳通利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沈阳通利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沈阳通利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场站(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号)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充电场站建设、调试等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确保车辆能够正常充电补给。
*、招标范围: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包括充电场站***把充电枪(车辆同时进行电能补给时,单枪功率不低于**KW,)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设备供应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应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能够办理对外经营充电的一切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时;
获取方式:*、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年以上(含*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综合楼A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综合楼A座)。
七、监督部门
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魏宏武
电 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代理公司: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张涛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